行业新闻 » 四川明确校服选用采购程序 定校服选购周期原则上不低于两年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明确校服设计制作坚持“安全舒适、经济实用、美观简洁”原则,各校的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经常性为学生订购校服,中小学生选购周期原则上不低于两年,毕业学年度不建议统一购买校服;各地各校结合实际确定订购套数;选购单位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教育收费政策规定,按实代收取校服费用,不得营利;要将校服代收费情况及时主动向学生、家长公开。
校服是一种民族精神和文化的体现,是培养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此次实施意见中,明确了校服的选用采购程序,拟组织选购校服学生家长人数达到总数的五分之四及以上的学校才能统一选购。选购单位应成立校服选购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人数应不低于选购组织人数的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