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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 全学段衔接!北京要求各区都要建一所十五年制特殊教育学校

北京市教委等七部门日前发布《北京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明确到 2025 年,北京特殊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园率明显增长,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学率保持高水平,各区送教上门比例控制在5%以内,高中教育阶段普及程度显著提高,高等教育入学机会进一步提升,终身教育体系更加完善。

主要内容都有什么呢?一起来看看!

对于特殊儿童而言,特殊教育学校是

很多特殊儿童学习的场所。

《计划》提出,要继续推进特殊教育学校达标工程建设,各区均要建有一所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制特殊教育学校,并根据不同学段、不同专业配足配齐特教教师。同时,各区要科学规划、按需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或学部,继续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双学籍制度。

针对学龄前儿童,《计划》提出,普通幼儿园要接收服务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和意愿的残疾儿童就近入园。确不具备接纳条件的,由当地教育部门根据残疾儿童及其家庭实际情况合理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学前部或设有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幼儿园、残疾儿童康复机构附设幼儿园。

《计划》提出要扩大其普通高中的入学机会,有能力有意愿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残疾学生可就近就便申请入学。参照高考有关规定积极为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提供合理便利,随班就读学生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由所在学校认定。

同时,着力发展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职教部与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开设符合残疾学生特点和需求的专业,做好残疾学生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

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面向残疾考生开展单考单招。支持高校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发展高等融合教育,做好残疾人研究生教育,提高残疾人受教育学历层次。

在特殊教育学校的课程教学质量上,《计划》提出,要提高特教学校有效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能力。精准制定并实施个别化教育教学方案。强化校本教研,提升教学针对性与有效性。

同时,还要制定北京市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服务管理办法,明确送教上门课程实施要求,充分利用残联、卫生健康部门和街镇等各方资源,合理安排教育、康复、保健等内容,实施定人、定点、定时、定内容的个性化送教服务,提高送教上门质量。

在融合教育方面,《计划》称,要将注意缺陷多动障碍、情绪行为障碍等特殊学生纳入特殊教育服务范围。将个别化教育计划纳入学校整体教育教学计划,适当调整作业量与完成方式,使特殊学生最大限度融入课堂。并不断健全特殊需要学生课后服务保障机制,提高课后服务覆盖面和质量。

特教师资数量问题一直是

家长和社会关注的重点。

《计划》提出,要多渠道增加特殊教育专业教师供给。完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配备,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统筹调配编制资源,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同时,各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增设特殊教育教师岗。

在特教师资培养培训方面,要扩大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推动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开设特殊教育必修课程。同时,开展分级分类培训,重点提升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师、巡回指导教师和开展融合教育教学的学科教师专业能力,将特殊教育纳入普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

要持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绩效工资分配向特殊教育教师、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倾斜。教师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

北京市“十四五”特殊教育

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特殊教育主要是面向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以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提供的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的二十大提出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要求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优保障、强资源、重师资、促共享为重点,持续推进首都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特殊教育规律,以适宜融合为目标,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努力使残疾儿童青少年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

(二)基本原则

1.加大市级统筹,优化资源布局。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强特殊教育统筹规划和条件保障,科学布局特殊教育中心、特殊教育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推进区域均衡,充分考虑特殊教育需要,让优质教育惠及每一名特殊儿童。

2.坚持尊重差异,促进多元融合。针对不同类别、不同程度、不同年龄残疾儿童青少年的需要,科学评估、合理安置。尊重特殊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个体差异,因材施教,让特殊儿童和普通儿童一起共享高质量教育成果。

3.强化改革创新,推进优质发展。推动建设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围绕学校发展、课程教学、评价改革、育人方式等关键环节改革创新。着力建设支撑有力的保障体系,围绕基本建设、师资配备、经费保障、技术赋能实现优质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特殊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园率明显增长,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学率保持高水平,各区送教上门比例控制在5%以内,高中教育阶段普及程度显著提高,高等教育入学机会进一步提升,终身教育体系更加完善。

二、主要措施

(一)建设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

1.优化特殊教育学校布局。继续推进特殊教育学校达标工程建设,各区均要建有一所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制特殊教育学校并根据不同学段、不同专业配足配齐特教教师。各区科学规划、按需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或学部,继续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双学籍制度。持续优化优质特殊教育资源跨区配置,核心区特教学校与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区特教学校开展“手拉手”帮扶。

2.加强学前特殊教育建设。普通幼儿园要接收服务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和意愿的残疾儿童就近入园。确不具备接纳条件的,由当地教育部门根据残疾儿童及其家庭实际情况合理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学前部或设有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幼儿园、残疾儿童康复机构附设幼儿园。

3.扩大普通高中入学机会。有能力有意愿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残疾学生可就近就便申请入学。参照高考有关规定积极为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提供合理便利,随班就读学生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由所在学校认定。

4.着力发展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职教部与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开设符合残疾学生特点和需求的专业,做好残疾学生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支持建设面向残疾学生开放的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探索特殊职业教育企校双师联合培养制度。

5.稳步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面向残疾考生开展单考单招。支持高校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发展高等融合教育,做好残疾人研究生教育,提高残疾人受教育学历层次。做好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残疾人平等就业、高质量就业。支持普通高校、开放大学、成人高校面向残疾学生开展继续教育,拓宽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

(二)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

6.提高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教学质量。提高特教学校有效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能力。精准制定并实施个别化教育教学方案。强化校本教研,提升教学针对性与有效性。加大力度推广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

7.提高送教上门质量。制定北京市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服务管理办法,明确送教上门课程实施要求,充分利用残联、卫生健康部门和街镇等各方资源,合理安排教育、康复、保健等内容,实施定人、定点、定时、定内容的个性化送教服务,提高送教上门质量。

8.提升融合教育教学有效性。将注意缺陷多动障碍、情绪行为障碍等特殊学生纳入特殊教育服务范围。将个别化教育计划纳入学校整体教育教学计划,适当调整作业量与完成方式,使特殊学生最大限度融入课堂。健全特殊需要学生课后服务保障机制,提高课后服务覆盖面和质量。加强对超常儿童个性化教育支持的研究。

9.健全市区特教教研网络。加强市区教研部门建设,配足配齐专职特殊教育教研员。统筹推进特教学校和融合学校协同教研,针对课程与教学、策略与方法、评估与干预、教师专业能力等重难点问题整体设计、联动实施,构建市级引领、区校协作的特殊教育教研网络。

10.健全特殊教育评价机制。制定北京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和融合教育质量评价标准。组织开展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以评促建推进办学质量提升。

(三)完善融合教育专业支持体系

11.加强特殊教育中心建设。进一步发挥北京市特殊教育研究指导中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教科研,搞好对各区业务指导与质量评价,加强创新性、前瞻性与重难点问题研究。支持北京市盲人学校建设市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发挥对全市支持服务作用。健全区级特殊教育中心职能,完善巡回指导工作制度,按照学区数量配备专职巡回指导教师。鼓励争创国家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发挥新型高水平智库示范作用。

12.优化融合教育专业支持体系。继续加大学区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和学校资源教室建设力度,每所融合教育学校均要建有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并配有特殊教育专职资源教师,每个学区均要建有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并配备专业团队。制定北京市特殊学生助教陪读管理办法,加强规范管理。

(四)打造高水平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13.多渠道增加特殊教育专业教师供给。根据特殊教育学校需求变化,加强人员和编制动态调整。完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配备,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统筹调配编制资源,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各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增设特殊教育教师岗。

14.强化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扩大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推动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开设特殊教育必修课程。开展分级分类培训,重点提升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师、巡回指导教师和开展融合教育教学的学科教师专业能力,将特殊教育纳入普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

15.持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绩效工资分配向特殊教育教师、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倾斜。教师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市级中小学教师专项绩效奖励经费向参与市级统筹的特殊教育干部教师倾斜。

16.落实相关机构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将儿童福利、残疾儿童康复等机构中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范围,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津贴补贴等。

(五)推进新技术赋能特殊教育变革

17.促进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增强数字化对特殊学生成长各阶段的赋能,着重提升师生信息素养,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创新信息技术赋能特殊教育场景应用,努力实现精准差异化教学。

18.升级建设集约统一的特殊教育支持服务平台。建立数据交换共享机制,推动特殊学生相关数据互联互通。进一步整合面向特殊学生、教师、家长的数字教育资源,对接国家、北京市和各区数字教育资源平台,满足多元数字化教育需求。优化特殊教育管理流程,实现教育服务一站集成、一网通办。

(六)形成协同创新的特殊教育工作合力

19.促进医教、康教、社教融合发展。加强医疗、康复、教育、科研院所等机构合作,协力探索预防、筛查、早期干预、康复、教育有效方法,为特殊学生提供精准、优质专业服务。实施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为在校残疾儿童少年科学提供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20.推进首都特殊教育开放发展。积极开展特殊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与世界高水平院校和研究机构合作交流,鼓励开展国际特殊教育相关研究。发挥首都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带动作用,强化与发达地区开展跨区域交流合作。

(七)巩固完善特殊教育资源保障机制

21.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市区财政教育经费优先向特殊教育倾斜,为残疾学生提供特殊学习用品、干预和康复训练等。各区可结合本区特殊教育重点项目建设,安排经费予以重点支持。健全完善从学前到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政策,优先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获得资助。

22.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特殊教育学校按照新的标准开展无障碍设施改造,在开展融合教育的普通中小学校推进无障碍教学设施设备、无障碍电梯加装、无障碍卫生间改造。完善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装备配备,优化资源教室空间布局,针对性配备教具、学具、辅具和信息技术等资源。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政府要将特殊教育纳入区域教育事业发展整体规划,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统筹安排资金,有效配置资源,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加强市级统筹,落实区级主体责任,加大对特殊教育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

(二)健全推进机制。完善多方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和市残联切实落实部门和单位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各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学校与科研、医疗、康复等机构协同的专业支撑工作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导评估。在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中,将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各区教育督导部门和责任督学要将特殊教育纳入教育综合督政范围和对各级各类学校督导内容,加强对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指导与督查,将落实情况纳入区级政府绩效考核,建立激励与问责机制,确保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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